核心定义
二零一九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统计数据是指该年度中国境内公共道路上因车辆通行直接引发的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事件的系统性量化记录。该数据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筹采集,涵盖三十一个省级行政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包含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及直接财产损失四大核心指标。
统计范畴统计覆盖所有纳入公安交管部门接处警记录的交通事故,含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事故、车辆单方事故及涉及行人的道路安全事故。不包括铁路道口事故、军事行动车辆事故及封闭小区内部道路事故。数据采集严格遵循《道路交通事故统计暂行规定》的标准化分类准则。
年度特征当年数据显示总量下降但重大事故风险仍存。与二零一八年相比,事故总数下降百分之六点三,死亡人数减少百分之四点八,但农村地区事故死亡率同比上升百分之一点二,电动自行车相关事故占比增至百分之二十三点七。恶劣天气条件下夜间事故致死率呈现显著地域差异。
社会价值该统计为道路交通安全立法提供实证支撑,指导全国性"减量控大"专项治理行动,推动机动车智能预警技术强制安装政策落地。保险公司依据区域事故数据动态调整费率浮动系数,交通运输部门据此优化高风险路段交通工程改造方案。
统计体系架构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统计采用三级报送机制,由县级公安交管部门初核录入,地市级部门复核汇总,省级部门最终审定后上传至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管理系统。系统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代码》标准,将事故按发生时间、天气条件、道路线型、车辆类型、当事人年龄等一百二十余个维度进行标签化处理。所有数据需在事故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完成初报,死亡事故需在七日内完成深度调查附件上传。
核心数据解析二零一九年全年记录在案的道路交通事故共二十四万六千八百起,造成六万三千七百人死亡,二十五万六千余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十三点四亿元。同比数据显示,万车死亡率从二零一八年的百分之一点八降至百分之一点六,但一次死亡三人以上较大事故增加两起。值得注意的是,高速公路事故致死率同比上升百分之零点三,其中追尾事故占比高达百分之四十二点六。
时空分布特征时间维度上,晚间十八时至二十时成为全天事故高峰时段,占总量百分之十七点三。节假日期间事故呈现新特征,春节假期死亡事故中跨省长途客运车辆占比下降,但私家车事故同比上升百分之九点八。空间分布方面,广东、江苏、浙江三省事故总量占全国百分之二十八点五,西南地区农村公路急弯陡坡路段事故死亡率超全国均值一点六倍。
涉事主体分析机动车驾驶员违法仍是主因,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三类违法行为合计占比百分之三十九点七。涉货运车辆事故死亡人数中,重型货车占比达百分之六十四点三,较上年增加二点一个百分点。新出现的风险群体是老年电动代步车使用者,该群体涉及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增长百分之三十一点四。儿童乘客安全座椅使用率低于百分之二十的地区,事故儿童死亡率超全国均值二点三倍。
致因机理研究深度调查显示,人因失误主导百分之八十六点五的事故,其中分心驾驶(含手机使用)同比上升百分之七点二。道路环境因素中,缺少中央隔离设施的双向两车道事故风险系数达四点七(以高速公路为基准1.0)。车辆技术缺陷致事故中,制动系统故障占比百分之五十七点八,其中货车制动失灵超七成发生在长下坡路段。
防治对策演进基于该年度数据,公安部推动修订《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增设"疲劳驾驶"数值记录仪证据条款。交通运输部启动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升级计划,重点处置三点五万处穿村过镇路段隐患。工信部将自动紧急制动系统纳入新车强制认证范围,要求九座以上客运车辆二零二零年底前全部配备智能视频监控装置。
国际对比视角我国万车死亡率较发达国家仍存在差距(日本百分之零点四,欧盟百分之零点六),但优于同等机动化水平国家。特色治理措施包括应用大数据建立重点运输企业风险画像系统,对全国二十二万家货运企业实行红黄蓝三级预警管理。创新推出的"一路三方"联动机制(公安、交通、气象)使恶劣天气条件下高速公路封路决策时间缩短百分之四十。
数据应用拓展该统计数据除服务政府决策外,还支撑学术机构开展驾驶行为建模研究,清华大学团队基于百万级事故数据开发出驾驶员风险感知评估模型。保险行业据此建立地区差异化费率浮动机制,云南山区货运保险费率较平原地区高百分之一点八。高德地图等导航服务商接入事故数据后,事故多发路段预警准确率提升至百分之八十七点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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