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辨析
所谓“传销国家不管”是一种流传于部分群体的片面认知,这种观点错误地认为我国对传销活动采取放任态度。实际上,这种说法完全不符合现实情况。传销作为一种以发展人员数量为主要计酬依据的违法经营活动,长期以来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严格禁止。从法律层面看,我国早已构建起完善的反传销法律体系,包括《禁止传销条例》和《刑法》中关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具体规定。
监管体系国家市场监管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建立了常态化联动机制,持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仅在过去五年间,全国范围内就查处了数万起传销案件,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亿元。这些数据充分证明了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实际行动。各级政府部门还设立了专门的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方便民众及时举报传销线索。
认知误区产生“传销国家不管”误解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是传销组织不断变换手法,采取更加隐蔽的操作模式,给执法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其次是部分案件查处周期较长,让民众产生了执法不力的错觉;最后是传销组织故意散布此类谣言,企图混淆视听、逃避打击。实际上,国家始终保持着对传销活动的高压态势。
防治措施为从根本上遏制传销蔓延,国家采取了预防与打击并重的综合治理策略。一方面通过媒体宣传、社区教育等方式提升公众识别能力,另一方面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监测预警。同时,国家还在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法律震慑。这些措施共同构成了防范传销的立体化网络。
法律规制体系
我国对传销活动的法律规制可追溯至上世纪九十年代。1998年国务院发布《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正式确立了对传销的禁止性政策立场。2005年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更是构建了完整的制度框架,明确规定了传销行为的认定标准、调查权限和法律责任。该条例将传销定义为“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在刑事法律层面,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规定对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一罪名的设立,为严厉打击传销犯罪提供了强有力的刑法保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还相继出台司法解释,进一步细化了该罪的入罪标准和量刑情节。 行政执法机制国家市场监管管理部门作为反传销的主要行政执法机关,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五级监管体系。在中央层面,市场监管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专门设立打击传销办公室,负责全国打击传销工作的统筹协调。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均设有打传专业队伍,市县两级则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人。
行政执法部门采取“线上监测、线下排查、群众举报”相结合的工作方法。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传销的兴起,监管部门特别加强了网络监测能力,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可疑网站、移动应用进行全天候监控。仅2022年,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就监测排查互联网传销线索十余万条,查处网络传销案件近千起。对于线下传销活动,则通过“扫楼清街”式排查和重点区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保持常态化清理整治。 刑事打击力度公安机关对传销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根据公安部公布的数据,2018年至2022年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近两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超过五万名。这些案件涉及参与人员数百万人,涉案总金额超过三千亿元。在“云端打击”“猎狐行动”等专项工作中,公安机关还将打击矛头指向跨境传销犯罪,成功从境外缉捕遣返一批重大传销案件犯罪嫌疑人。
值得注意的是,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特别注重追赃挽损工作。通过资金流向追踪、涉案资产查封冻结等措施,最大限度为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在部分重大案件中,挽损比例甚至达到涉案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这种“打击犯罪”与“保护民生”并重的办案理念,体现了执法工作的人性化关怀。 社会协同治理反传销工作不仅是政府部门的职责,更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国家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各级政府部门定期开展反传销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典型案例剖析、防骗知识普及等方式提升公众防范意识。仅2022年全国就举办各类反传销宣传活动超过十万场次,直接受教育群众达数千万人次。
社区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在反传销工作中发挥着前沿哨所作用。许多地区将反传销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体系,网格员通过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报告传销线索。同时,各地还积极探索建立传销人员黑名单制度,对参与传销活动的人员进行信用约束,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 跨境合作机制随着传销活动日益呈现国际化特征,我国不断加强跨境执法合作。通过国际刑警组织渠道和双边警务合作机制,与相关国家建立了传销案件情报交流和联合打击机制。近年来,我国与东南亚、欧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合作侦破了数起特大跨境传销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数百名,涉案金额超过百亿元。这种跨国协作不仅有效打击了传销犯罪的嚣张气焰,也为全球治理传销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
未来挑战与应对尽管反传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仍面临新的挑战。传销模式不断变异,出现了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元宇宙”为幌子的新型网络传销,其隐蔽性和欺骗性更强。为此,国家正在加快修订完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规定的包容性和前瞻性。同时,监管部门也在不断提升技术监测能力,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高对新型传销的识别和预警能力。
展望未来,国家将继续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部门协作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坚决遏制传销活动蔓延势头。同时,也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理财观念,从源头上减少传销活动的生存土壤。通过这些系统化措施,必将彻底破除“传销国家不管”的错误认知,营造更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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