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森林城市”这一称谓并非指代某个单一的、固定的城市名称,而是福建省内依据国家相关评价标准,在国土绿化、生态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并获得官方正式命名的多个城市的荣誉性统称。其核心内涵是一个动态的、持续扩大的城市群体名单。理解这一概念,需从官方认定、生态内涵与地域分布三个层面进行把握。 官方认定的荣誉体系 该称号源于国家层面推动的“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由国家级主管部门组织评审与命名。福建省内城市通过系统性的规划与建设,在森林覆盖率、城区绿化、生态网络、林业产业及生态文化等方面达到严格指标后,方可提出申请并接受考核。因此,“福建森林城市”首先代表着一系列通过国家级生态“大考”的城市所获得的最高等级绿色荣誉,是官方对其生态建设成果的权威认证。 多维融合的生态内涵 它超越了传统“绿化好”的简单认知,是一个综合性、系统性的生态建设理念。其内涵覆盖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湿地保护系统、绿色产业发展体系以及全民参与的生态文化体系。这意味着获评城市不仅要有“绿量”,更要有“绿质”;不仅注重山体、水系的自然森林保育,也强调公园、绿地、廊道等城市森林空间的品质与连通性,旨在构建“林在城中、城在林中”的深度融合格局。 覆盖全省的地域分布 从地理空间上看,荣获这一称号的城市遍布福建省的沿海与内陆地区。它们既包括福州、厦门、泉州这样的沿海中心城市、经济重镇,也涵盖南平、三明、龙岩等位于山区、森林资源本底优越的生态腹地城市。这种分布特点表明,无论是经济发达地区还是生态重点区域,都可以通过科学的路径建设成为森林城市,体现了生态建设在全省范围内的普遍实践与成功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