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丽官职名称,指的是朝鲜半岛历史上高丽王朝时期所建立和使用的官僚职位体系及其称谓。这一体系从公元918年王建创立高丽王朝开始,历经近五百年,直至1392年李成桂建立朝鲜王朝方告终结。高丽官职制度的核心,在于其深度融合了本土传统与外来文化,特别是借鉴了中国唐朝的官僚架构,同时保留了自身的社会治理特色,形成了一套等级森严、职能分明的行政管理系统。
体系渊源与核心框架 高丽的官制并非凭空产生,它主要承袭自其前身新罗的“骨品制”与“十七官等”体系,并在此基础之上,系统性地引入了中国唐宋的中央官制与地方行政制度。其核心框架以“三省六部”为中枢,即内史门下省、尚书都省和三司,以及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别掌管国家政令决策、行政执行与财政经济。这套中央官制确保了王权的集中与政令的畅通。 品阶与流内流外 官职的等级通过“品阶制”来体现,共分九品,每品之内又设正、从两级,从而构成了从正一品到从九品的十八个等级序列。此外,官职系统还严格区分“流内官”与“流外官”。流内官指列入九品十八阶的正规官僚,通常由贵族子弟通过科举或荫叙途径出任;而流外官则是未入流品的低级办事人员,承担具体的庶务工作,两者在出身、晋升和社会地位上存在巨大鸿沟。 职能分类与地方制度 从职能上划分,高丽官职大致可分为行政官、监察官、军事官与宫廷事务官四大类。行政官负责日常政务;监察官如御史台官员,职在纠察百僚;军事官统领各类军队;宫廷事务官则服务于王室起居与宗庙祭祀。在地方上,高丽实行州、府、郡、县制,长官名称如留守、府尹、太守、县令等,并辅以重要的“五道两界”军事行政区划,设兵马使等武职以巩固边防。 总而言之,高丽官职名称及其体系,是理解高丽王朝政治结构、社会分层与文化取向的关键。它不仅是维持国家机器运转的行政工具,也是当时社会权力分配与身份认同的重要标志,对后世朝鲜王朝的官制产生了深远影响。高丽王朝的官职体系,是一幅精心绘制的权力地图,它详细标注了从王朝中枢到边疆村落的每一个权力节点及其称谓。这套制度随着国运兴衰而不断调整,但其核心始终围绕着强化王权、管理国家与维护贵族特权这三大目标展开。它不仅是一套行政工具,更是高丽社会等级秩序与文化价值的制度化体现。
中央官制的三层架构:决策、执行与监督 高丽中央官制的顶层是决策与审议机构,以“内史门下省”和“中枢院”为代表。内史门下省的长官为内史令,副职为门下侍中,他们作为国王最亲近的顾问,负责审议诏令、封驳失宜,权力显赫。中枢院则后来居上,逐渐成为最高政务机构,其长官“枢密使”常由重臣兼任,参与核心机密。中层是行政执行机构,即“尚书都省”及其下辖的“六部”。尚书都省的长官为尚书令,统辖全局;六部各设尚书、侍郎,分管官吏铨选、户籍财政、礼仪教育、军政武备、司法刑狱以及工程营造,名称与职能均仿唐制,但具体权限和管辖范围适应了高丽的国情。底层是监察与事务机构,最重要的是“御史台”,其长官为御史大夫,负责监察百官、肃正纲纪,是王权制约官僚的重要耳目。此外,还有“三司”总管财政,“翰林院”掌管制诰文书,共同构成了一个功能互补、相互制衡的中枢系统。 品阶与选官:身份社会的晋升阶梯 九品十八阶的品阶制度,为这套官僚机器提供了精确的“刻度”。正一品至从三品属于高级官员,多为宰辅、各部尚书及重要地方大员;正四品至从六品为中级官员;正七品以下则为低级官员。每一品阶对应不同的俸禄、服饰、车驾乃至宅邸规格,等级森严。与此紧密相关的是选官途径,主要有三:“科举制”、“荫叙制”和“杂途”。科举是选拔人才的正途,分制述、明经诸科,为部分平民子弟提供了上升通道,但及第者多数仍出身贵族。荫叙制则是贵族特权的保障,高官子弟可凭父祖官位直接获得相应品阶的官职。杂途包括荐举、军功等。这些途径确保了权力核心始终由贵族家族把持,形成了稳固的“门阀政治”格局。 军事与地方:从两京到边镇的权力网络 军事官职系统独立而重要。中央设“二军六卫”,各卫设有大将军、将军等职,统率常备军。地方上,最重要的设计是“五道两界”。将全国划分为杨广、交州、庆尚、全罗、西海五道,以及北界的东界和西北界。每道设“兵马节度使”,总揽一道军政大权,权力极大,后期甚至成为武臣政权的基础。在两界边境,则设有“镇”和“成”,驻防军官称“镇抚使”、“知成事”等,负责防御契丹、女真等外族。在普通地方行政中,全国设州、府、郡、县。开京(首都)和西京(平壤)设“留守”,重要地区设“府”,长官称“府尹”;“郡”的长官为“太守”,“县”的长官为“县令”或“监务”。这些地方官的名称虽仿中国,但其管辖范围和实际权力随高丽中央集权程度的变化而时有调整。 宫廷与荣誉:服务于王权的特殊职衔 围绕国王与王室,有一套庞杂的宫廷事务官职。如“殿中省”负责宫廷物资,“内侍府”由宦官掌管宫内侍奉,“宗簿寺”管理王室谱牒。此外,还有一系列象征性的荣誉职衔,如“三重大臣”(门下侍中、中书令、尚书令的加衔)、“功臣号”以及各种“府院君”等爵位封号。这些官职和称号未必都有实权,但却是赏功酬劳、笼络贵族、平衡朝局的重要手段,是高丽政治文化中不可或缺的润滑剂和装饰品。 流变、影响与历史回响 高丽官职制度并非一成不变。前期(10-11世纪)主要模仿唐制,中央集权较强;中期(12世纪)后,贵族势力膨胀,功臣贵族垄断高官,制度开始紊乱;到了武臣执政时期(1170-1270年),军事官职和机构权力急剧扩张,文官系统被架空,官制出现重大变异;元朝干涉期(13-14世纪),又掺入了蒙古的“达鲁花赤”等职官元素。尽管如此,其基本框架和大部分官职名称得以延续。李氏朝鲜建国后,虽对官制进行改革,创立了“议政府六曹”体系,但许多官职名称、品阶理念以及贵族官僚政治的底色,都能清晰地看到高丽官制的深刻烙印。因此,研究高丽官职名称,就是解读高丽王朝政治生命密码的关键一环。
313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