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21修订版)》是一部由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正式施行的省级地方性法规。该条例立足于江苏省作为经济大省和人口大省的土地资源现状,旨在对全省范围内的土地管理活动进行系统规范与调整。其核心目标是在国家《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总体框架下,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细化相关规定,以强化土地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保障粮食安全与生态安全,并促进经济社会的高质量与可持续发展。
条例的出台背景与定位 此版条例的修订,是对2014年版《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的一次全面升级。修订工作紧密对接国家关于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最新精神,特别是吸收了新《土地管理法》在耕地保护、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方面的重大制度创新。它不仅是江苏省落实国家土地管理顶层设计的具体行动,也是回应本省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耕地保护压力、土地利用效率提升、城乡土地权益保障等现实挑战的法治解决方案,体现了地方立法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 核心内容架构 条例内容涵盖广泛,形成了以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为基础,以规划与用途管制为龙头,以耕地保护为核心,以土地征收、供应、利用、监管为主线,以执法监督与法律责任为保障的完整逻辑体系。重点对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永久基本农田的特殊保护、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征收程序的规范与补偿安置的公平合理、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探索(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土地违法行为的查处等关键环节作出了详细规定。 主要特点与意义 该条例的显著特点在于其“承上启下”的衔接性与“因地制宜”的创新性。它确保了国家法律在江苏的有效落地,同时预留了符合省情的实施空间。例如,在耕地占补平衡、土地综合整治、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更具体、更具江苏特色的要求。条例的实施,为江苏省在新时代背景下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严守耕地红线、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对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具有深远影响。《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21修订版)》的颁布与施行,标志着江苏省土地资源法治化管理进入了崭新阶段。这部条例并非对旧有规定的简单修补,而是基于深刻的社会经济变迁与国家治理需求,进行的一次系统性、重构性的地方立法实践。它深度融合了新发展理念,将土地管理置于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与促进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宏大叙事中,旨在构建一个权责清晰、科学高效、监管有力的土地管理新秩序,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提供基础性的资源支撑与制度保障。
一、 立法脉络与时代动因 追溯其立法脉络,本次修订直接源于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重大修改。国家法律的革新,为地方配套立法指明了方向并提出了刚性要求。江苏省作为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土地资源开发强度高、人地矛盾突出,同时肩负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重要农产品供给的重任。面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潜在风险,面对高质量发展对土地集约利用的迫切要求,面对城乡融合发展中对土地权益公平保障的社会期待,原有的管理条例已难以完全适应。因此,2021年版条例的出台,是顺应国家改革大势、破解本省发展瓶颈的必然选择,体现了立法工作的前瞻性与回应性。 二、 核心制度的内涵与创新 (一) 国土空间规划的权威实施体系 条例确立了国土空间规划在土地管理中的基础性地位,强调各类土地利用活动必须符合规划。它不仅要求编制规划的科学性与民主性,更着重规定了规划实施的刚性约束,严禁随意调整规划,特别是严格限制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规划修改。这从源头上遏制了土地使用的随意性,为全省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的稳定提供了法律锚点。 (二) 耕地保护制度的全面强化 耕地保护是条例的重中之重,其规定细致且严厉。首先,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明确了划、管、护、补、建的全链条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其次,细化了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强调补充耕地必须与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均相当,且要求本省行政区域内实现自行平衡,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此外,条例还鼓励通过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措施,提升耕地产能,并明确禁止任何导致耕地闲置、荒芜的行为。 (三) 土地征收程序的规范与权益保障 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条例对土地征收程序进行了周密设计。它严格限定了征收土地的公共利益范围,要求征收前必须开展现状调查、风险评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并广泛听取意见。特别强调了补偿费用的及时足额支付,明确了安置途径的多样性,包括提供安置房、安排就业培训、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等,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这些规定将征收过程置于阳光之下,旨在减少社会矛盾,促进和谐征地。 (四) 节约集约用地机制的深度构建 针对土地资源约束趋紧的现实,条例通篇贯穿着节约集约用地的理念。它要求建立健全建设用地使用标准控制体系,对各类项目用地规模进行严格核定。鼓励对存量建设用地进行盘活利用,如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鼓励工业用地增容增效或转型利用。同时,探索建立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配置与存量土地盘活挂钩的激励机制,倒逼各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从追求增量扩张转向注重存量提质。 (五)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审慎探索 条例为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要求预留了空间。对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这一重大改革,条例明确了其入市的条件、程序和监管要求,强调入市必须符合规划、依法登记,且取得的收益应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平分配。这为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提供了地方性的法律通道。 三、 监管体系与法律责任 为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条例构建了多层级的监督管理体系。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主体监管责任,要求建立健全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在执法层面,赋予了相关部门监督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措施。法律责任章节则对各类违法行为,如非法占地、破坏耕地、拒不交还土地等,设定了明确且严厉的处罚标准,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限期拆除或复垦等,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形成了有力的法律威慑。 四、 实施影响与未来展望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21修订版)》的实施,正在深刻影响着江苏的土地管理实践。它促使各级政府更加重视规划的严肃性和耕地的珍贵性,推动了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对于市场主体而言,用地成本与合规要求被提高,倒逼产业升级与高效投资。对于广大农民和农村集体,其土地权益获得了更坚实的法律护盾。展望未来,该条例的成功实施,不仅关乎江苏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也为全国同类地区完善土地管理法治提供了宝贵的“江苏经验”。其实施效果,将在未来江苏的城乡面貌、生态质量与经济发展韧性中得到持续检验。
175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