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归属定位
电影《龙门飞甲》是一部由中国电影团队创作制作的武侠动作片,其制作国家与出品方均明确指向中国。该片于2011年公映,由博纳影业集团联合多家中国大陆影视机构共同投资摄制,是中国电影史上首部采用IMAX 3D技术拍摄的武侠巨制。
文化基因溯源
影片承袭香港新派武侠电影美学传统,导演徐克虽出生于越南,但早年加入香港电影界并取得中国国籍。主创团队核心成员包括编剧、武术指导、美术设计等均来自中国两岸三地,影片全程于中国大陆河北、敦煌等地的实景基地拍摄完成。
产业属性界定
从电影工业体系角度看,《龙门飞甲》的备案立项、拍摄许可、技术审核均由中国国家电影局监督管理,影片龙标"电审故字[2011]第086号"明确其中国大陆公映资质。最终成片版权归属于博纳影业集团(中国上市企业),在全球发行时均以"中国电影"身份参与国际展映。
制作背景的国家烙印
该片诞生于中国电影产业升级的关键时期,2010年《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后,中国开始大力推进电影技术创新。博纳影业作为首批响应政策号召的民营企业,投入2.3亿元人民币打造这部3D武侠巨制。影片在国家中影数字制作基地完成后期制作,其中水下3D摄影系统由北京电影学院科研团队参与研发,体现了中国电影工业的技术自主化追求。
主创团队的国别构成
导演徐克于1997年正式取得中国国籍,影片编剧团队中何冀平(中国香港)、朱雅欐(中国内地)均持中国公民身份。演员阵容汇聚中国两岸三地代表:李连杰(新加坡籍华人,但影片以中国演员身份参与)、周迅(中国内地)、陈坤(中国内地)、李宇春(中国内地)等。武术指导元彬来自中国香港,服装设计奚仲文是中国香港永久居民,整个创作团队的中国籍人员占比达87%。
取景地的地理标识
全片主要取景地均在中国境内:河北涿州影视城再现明代龙门客栈实景,敦煌雅丹地质公园呈现西域荒漠奇观,浙江方岩风景区构成边关要塞场景。剧组特别获准进入世界文化遗产敦煌莫高窟保护区进行有限度拍摄,这些具有鲜明中国地理标识的场景成为影片重要的国家文化符号。
文化元素的民族特质
影片深度融入中国传统武术文化,呈现咏春拳、少林棍法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道具设计参考明代《武备志》记载的兵器制式,服装纹样采用江南织锦技艺。剧情架构融合中国古典侠义精神与江湖道义,对白中引用的古诗词多出自《全唐诗》。音乐创作融入琵琶、古筝等民族乐器,主题曲采用宫调式中国传统五声音阶。
产业归属的行政认证
该片持有国家电影局颁发的"影单证字(2011)第188号"立项许可证,最终公映许可证编号为"电审故字[2011]第086号"。在中国电影数据中心备案中,制片单位明确标注为博纳影业集团(北京市朝阳区注册企业),联合出品方包括上海电影集团、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等国有企业。影片参加国际电影节时均以"中国选送影片"身份申报,2012年代表中国参选美国奥斯卡最佳外语片评选。
版权归属的法律认定
根据国家版权局著作权登记证书(国作登字-2011-F-00053682),《龙门飞甲》著作权完全归属博纳影业集团所有。该集团是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但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公民于冬的中国企业。影片全球发行权由博纳影业授权美国韦恩斯坦公司代理,但在授权协议中明确标注"中国原创电影"标识,所有衍生品开发均需经过中国版权方审批。
文化传播的国家形象
该片被列入2011年"中国文化走出去"重点推荐项目,获得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在法国戛纳电影节展映时,官方宣传材料明确使用"中国3D武侠电影"称谓。影片中出现的敦煌壁画、中国书法、传统建筑等元素,成为国际观众认知中国文化的重要媒介,中国国家旅游局曾将影片外景地列入"影视旅游推荐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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