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名称界定 《史记》作为一部流传千古的史学巨著,其最终确定的名称并非一蹴而就。在漫长的流传与接受过程中,这部著作有过不同的称谓。其最原始、由作者司马迁本人确定的名称是《太史公书》。这个名称直接点明了作者的官职身份——“太史公”,即太史令,表明了这是一部由史官撰写的官方历史记录。然而,在汉代以降的传播中,这部书逐渐被更为简洁、更具概括性的《史记》之名所取代。“史记”一词,在汉代及以前,常作为史书或历史记载的通称,并非特指某一部书。将司马迁的这部著作专称为《史记》,标志着它从众多历史记录中脱颖而出,被尊奉为史书典范,最终固定为其专属的传世名称。 名称演变脉络 从《太史公书》到《史记》的名称演变,经历了一个从具体到抽象、从个人到经典的过程。在东汉时期,学者班固在其《汉书·艺文志》中著录时,仍沿用《太史公》的称呼。但至迟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史记》这一称谓已广泛流行于文人学者之间。这一转变并非官方强制命令的结果,而是学术共同体在长期使用中形成的共识。名称的更迭,实质上反映了后世对这部著作价值的重新定位与提升。它不再仅仅被视为一位特定史官的私人著述,而是被公认为所有历史记载中最为卓越、最具代表性的“正史”开山之作,从而继承了“史记”这一原本作为类称的崇高名号。 定名意义阐释 《史记》最终名称的确立,具有深远的文化与学术意义。首先,它确立了这部著作在中国史学谱系中的元典地位。“史”指历史,“记”为记载,二字组合,庄重简明,恰如其分地概括了该书包罗万象、记录千古的宏大志向。其次,这一名称的固化,与司马迁所创立的纪传体史书体例被后世奉为正统密切相关。自《史记》之后,“二十四史”均沿袭其体例,使得《史记》之名与其开创的史学范式紧密结合,成为史学传统的代名词。最终,“史记”二字超越了单纯的书名,升华为一种文化符号,象征着秉笔直书的史家精神、贯通古今的历史视野以及文采斐然的叙事艺术,深刻影响了中国两千余年的历史书写与文化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