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深入理解“丝与竹”所涵盖的乐器世界,我们必须将其置于历史与文化的双重语境中考察。这一分类法源远流长,最早系统见于周代典籍《周礼·春官》中记载的“八音”分类,即根据制作材料将乐器分为金、石、土、革、丝、木、匏、竹八类。“丝”与“竹”位列其中,不仅是一种实用的归类方式,更蕴含了古人“取法自然”的哲学思想与独特的音乐审美观。历经数千年的演变,丝竹乐器家族不断丰富,其形制、音色与演奏技法日趋精妙,共同谱写了中华音乐史的华彩乐章。
丝弦乐器的幽微韵致 丝类乐器的灵魂在于那根或数根由蚕丝、金属丝或现代尼龙等材料制成的琴弦。振动是它们歌唱的源泉,而激发振动的方式主要分为弹拨与拉弦两大类。 弹拨乐器是丝弦家族中的重要分支。首屈一指的当属古琴,这件有着三千年以上历史的乐器,琴身通常以桐木或杉木为面板,梓木为底板,张七弦。其音域宽广,音色深邃含蓄,有散音、按音与泛音三种基本音色,分别象征地、人、天。古琴音乐追求“清、微、淡、远”的意境,不仅是演奏艺术,更是文人修身养性、寄托情怀的载体。与之相比,古筝则更为普及和华丽。现代古筝常见为二十一弦,音色明亮清脆,演奏技巧丰富,通过左手按、颤、揉、滑等手法,能奏出流水般潺潺或浪潮般汹涌的旋律,表现力极强。琵琶历经演变,自西域传入后逐渐汉化,成为抱弹乐器的典范。四相十三品的形制成熟于唐代,其演奏技法复杂,轮指、扫拂等技巧能表现激昂慷慨或凄楚哀怨的丰富情绪,素有“大珠小珠落玉盘”之声誉。阮和月琴等属于琵琶类弹拨乐器的变体,阮的音色醇厚中和,月琴则清脆明亮,多在戏曲伴奏和合奏中扮演重要角色。 拉弦乐器,古人亦称“胡琴”类,其历史相对弹拨乐器较晚,但发展迅猛。它们通过马尾弓摩擦琴弦发声,音色最接近人声,善于模仿语调的起伏,极具感染力。二胡是其中流传最广的代表,由琴筒、琴杆、弦轴及两根琴弦构成。其音色柔和优美,既能展现《二泉映月》的悲凉沧桑,也能演绎《赛马》的热烈奔放。高胡音色高亢清亮,是广东音乐的灵魂乐器;京胡音色尖锐犀利,与京剧皮黄腔紧密融合,极具戏剧张力;板胡音色高亢嘹亮,多用于北方梆子腔剧种。这些拉弦乐器通过右手运弓的长短、快慢、轻重,以及左手按弦的虚实、滑揉,营造出千变万化的音响效果。 竹管乐器的清越之声 竹类乐器的魅力源于竹子中空有节的自然形态,演奏者向管内吹气,激发空气柱振动,从而产生乐音。根据发声原理和构造,可分为吹孔类、哨嘴类和簧管类。 吹孔类乐器以笛与箫为代表。笛子横吹,通常贴有笛膜,这使得其音色格外清脆、明亮且富有穿透力。梆笛用于北方梆子戏,音区高亢;曲笛用于南方昆曲及江南丝竹,音色醇厚圆润。箫则竖吹,不贴膜,音色古朴、典雅、深沉,音量较小,适合表现宁静、悠远、富于哲思的意境,所谓“箫声咽”,正是其音色特质的写照。 哨嘴类乐器如管(又称筚篥),以芦苇制成的双簧哨片发音,音色高亢凄厉,悲怆感强烈,历史上是龟兹乐的重要乐器,后在唐宋宫廷及民间广泛流传,至今仍是北方一些民间乐种的主奏乐器。 簧管类乐器的杰出代表是笙。笙是世界上最早使用自由簧的乐器,由笙斗、笙苗(竹管)和笙簧(铜制簧片)构成。其独特之处在于能够同时吹奏多个音,构成和声,音色清越、恬静而富有光彩。笙在古代祭祀、雅乐中地位崇高,因其“众簧齐鸣,其声谐和”,被赋予了“和”的文化内涵。在合奏中,笙常起到调和音色、稳定律制的作用。 丝竹合鸣的艺术升华 当丝弦的婉转遇上竹管的清扬,便催生了独具东方美学特色的“丝竹乐”合奏形式。这种形式不同于西方管弦乐的宏大叙事,它更注重乐器间细腻的音色对话、旋律线条的此起彼伏以及内在意境的共同营造。 最富盛名的莫过于江南丝竹,流行于苏南、浙江、上海一带。常用乐器有笛、箫、笙、二胡、中胡、琵琶、扬琴、小三弦,以及板、鼓等轻巧击节乐器。其音乐风格清新活泼、细腻柔婉,旋律流畅华美,讲究“你繁我简、你高我低、你长我短、你正我反”的即兴性支声复调配合,代表曲目如《行街》、《中花六板》、《欢乐歌》等,充满了江南水乡的灵秀之气。 福建南音(亦称南管)则是保存着唐宋遗韵的古老乐种。其“上四管”演奏形式即为典型的丝竹合奏,以洞箫(尺八)、二弦、琵琶、三弦为主,拍板击节。音乐古雅舒缓,唱腔缠绵深沉,被誉为“中国音乐历史的活化石”。 广东音乐形成于晚清,以其旋律亮丽、节奏活泼、结构精悍著称。早期以琵琶为主,后逐渐发展为以高胡、扬琴、秦琴为核心的“三件头”,再加入洞箫、笛子等,音色组合清脆明快,极具岭南特色,如《雨打芭蕉》、《赛龙夺锦》等曲目广为人知。 综上所述,“丝与竹”远不止是两类乐器材料的名称。它们是中国传统音乐的两大支柱,是流淌在民族文化血脉中的韵律基因。从独奏时深邃的个性表达,到合奏时和谐的整体共鸣,丝竹乐器以其独特的物质形态和音响特质,完美诠释了中国艺术崇尚自然、注重内涵、追求和谐的美学理想。了解它们的名称与特性,是聆听古老中国心跳声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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