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香港回归,指的是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香港的主权由英国政府正式交还给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一重大历史事件。这一事件的源头需追溯至十九世纪清政府与英国签订的两个不平等条约,即一八四二年的《南京条约》和一八九八年的《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前者将香港岛永久割让,后者则将九龙半岛北部及两百多个离岛,即所谓“新界”,租借给英国,租期为九十九年。随着二十世纪后期“新界”租约即将期满,关于香港未来地位的议题自然被提上日程。
谈判历程自一九八二年起,中英两国政府就香港前途问题展开了多轮外交谈判。谈判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双方在主权归属、治权过渡、制度安排等核心问题上存在显著分歧。中国政府坚定主张对整个香港地区恢复行使主权,并创造性地提出“一国两制”方针,以确保香港的繁荣稳定。经过历时两年的艰难磋商,双方最终在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九日于北京正式签署了《中英联合声明》。这份具有国际法律效力的文件明确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英国政府于同一时间将香港交还给中国。
回归盛典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午夜至七月一日凌晨,中英香港政权交接仪式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新翼隆重举行。这是一个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时刻。六月三十日二十三时五十九分,伴随着最后一声钟响,英国的米字旗和香港旗缓缓降下,标志着英国在香港一百五十多年的殖民统治宣告终结。七月一日零时整,在雄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声中,鲜艳的五星红旗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紫荆花区旗冉冉升起。自此,香港进入了历史的新纪元,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个特别行政区。
制度安排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规定,香港回归后实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基本国策。这意味着香港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保持五十年不变,法律基本不变。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中央政府负责香港的外交和防务事务。这一系列制度设计旨在保障香港从殖民统治向祖国怀抱平稳过渡,并维持其国际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的地位。
历史意义香港回归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重大里程碑事件。它洗刷了中华民族自鸦片战争以来所蒙受的殖民耻辱,极大地振奋了民族精神,增强了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凝聚力。这一事件标志着中国在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道路上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为国际社会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一个成功范例。香港回归不仅改变了香港的命运,也深刻影响了整个亚太地区乃至全球的地缘政治格局。
历史经纬与不平等条约的烙印
香港问题的形成,深深植根于十九世纪中叶以后中国积贫积弱、备受列强欺凌的近代史。一八四零年爆发的鸦片战争,其本质是英国为了维护不道德的鸦片贸易而发动的侵略战争。战争的结果是清政府战败,被迫于一八四二年签订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其中第三款规定将香港岛永久割让予英国。此后,英国又通过一八六零年的《北京条约》割占了九龙半岛南部。一八九八年,在列强瓜分中国的狂潮中,英国趁火打劫,强迫清政府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租借九龙半岛北部、大屿山等两百多个大小岛屿,统称“新界”,租期为九十九年,至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期满。这三个不平等条约,如同三道伤疤,刻录了中华民族的屈辱记忆,也为日后香港回归埋下了伏笔。
主权之争与“一国两制”构想的诞生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随着“新界”租期日渐临近,香港的未来成为中英双方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中国政府始终认为,上述三个条约是不平等的,因此在国际法上是无效的,中国有权在时机成熟时收回整个香港地区。然而,考虑到香港的历史和现实情况,中国政府展现出极大的政治智慧和灵活性。早在一九七九年代,中国领导人邓小平在思考解决台湾问题时,便已初步形成了“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这一构想后来被首先运用于解决香港问题。其核心要义是,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主体实行社会主义制度,而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可以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这一史无前例的创举,为和平解决香港问题提供了根本遵循。
艰难博弈与《中英联合声明》的签署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正式谈判始于一九八二年九月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访华。谈判初期,英方曾坚持“三个条约有效论”,甚至提出“以主权换治权”等方案,试图在九七年后继续保留对香港的实际管治权。对此,中国政府表明了严正立场,主权问题不容讨论。经过二十二轮艰苦的拉锯式谈判,英方最终接受了中国恢复行使主权的前提。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九日,中英两国政府首脑在北京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声明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英国政府于同日将香港交还给中国。同时,中国政府在声明中系统阐述了国家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即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这些政策五十年不变。《中英联合声明》的签署,为香港的平稳过渡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和政治基础。
过渡期的筹备与基本法的制定从《联合声明》签署到政权交接的十三年,被称为香港过渡期。这一时期的核心任务是为香港顺利回归做好各项法律和实务准备。其中,最为关键的是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这部被誉为“香港小宪法”的法律文件,由内地和香港代表共同组成的起草委员会历时近五年精心制定,于一九九零年四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正式通过。基本法以法律形式全面规定了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明确了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确立了香港的政治体制、经济制度、社会文化等各方面政策,确保了“一国两制”方针的具体化、法律化。与此同时,中方还成立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预备工作委员会和筹备委员会,具体负责筹组特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选举第一任行政长官、组建临时立法会等事宜。
政权交接仪式的历史瞬间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香港成为全球瞩目的焦点。当晚,香港会议展览中心新翼灯火通明,中英两国政府香港政权交接仪式在此举行。仪式庄严肃穆,来自全球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要及观礼嘉宾共同见证了这一历史性时刻。二十三时四十六分,中英两国领导人步入会场。五十九分,英国国旗和香港旗在《上帝保佑女王》的乐曲声中缓缓降下,象征着英国殖民统治的终结。七月一日零时整,伴随着激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五星红旗和紫荆花区旗一同升起。全场掌声雷动,标志着香港正式回归祖国怀抱。随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庄严宣告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正式成立。几乎在同一时刻,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奉命进驻香港,担负起防务职责。
回归初期的治理与挑战回归伊始,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开始依照基本法和“一国两制”方针治理香港。首任行政长官董建华领导的特区政府,面对亚洲金融风暴的猛烈冲击,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成功捍卫了香港的联系汇率制度,稳定了金融市场,展现了特区政府的管治能力。然而,新生的特区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例如如何准确理解和落实“一国两制”,如何处理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的关系,以及如何应对社会内部出现的新矛盾等。尽管如此,香港的整体社会秩序保持稳定,法治核心价值得以维护,国际社会对香港的信心也逐渐增强。
深远影响与时代回响香港回归的影响是全方位和深远的。对中国而言,它标志着在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道路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极大地提升了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并为解决类似历史遗留问题(如澳门回归)提供了成功范式。对香港自身而言,它结束了长达一百五十多年的殖民历史,香港同胞真正成为这块土地的主人,享有前所未有的民主权利和法治保障。尽管后续的发展历程并非一帆风顺,出现了诸如二零一四年的非法“占中”和二零一九年的“修例风波”等严峻考验,但“一国两制”的强大生命力在中央政府的坚定支持和特区政府的努力下不断得到验证。香港回归这一事件本身,已成为二十世纪末世界历史进程中具有标志性意义的篇章,它证明了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和地区可以通过和平对话解决复杂的历史争端,对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具有重要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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