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购房资格概述
西安作为实施差异化住房调控政策的城市,对非本地户籍家庭实行限购管理。购房资格主要依据户籍状况、社保缴纳年限及婚姻状态等因素综合判定。本地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可购买两套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而非本地户籍家庭则需提供连续二十四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方可购置一套住房。
人才引进特殊政策
经西安市人才主管部门确认的引进人才,凭相关证明文件可享受与本地户籍居民同等的购房待遇。此外,退役军人及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士购房另有专项规定,需根据最新政策文件具体要求办理资格审核。
住房交易限制条件
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满三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两年,方可上市交易;通过司法裁决、直系亲属间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的住房不受前述规定限制。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购房均有严格限制,普通商业公寓及办公类项目不在限购范围内。
限购政策具体实施细则
西安市住房限购政策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核查,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持有住房套数已达两套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商品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时,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二十四个月内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证明,且期间不得出现中断补缴情形。
对于新落户本市的家庭,自落户之日起即享受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政策,但须同时满足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相关限购要求。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住房的竞买人,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要求并在竞拍前出具购房资格证明。
特殊群体购房规定经西安市人才工作主管部门确认的A、B、C、D类人才,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时无需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引进人才购房时还需提供人才认定证书及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驻本市部队现役军人及武警官兵,可凭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享受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政策。
境外机构和个人在本市购房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相关规定,需提供在本市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材料,且所购住房仅限于自用自住。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本市购房的,需出具在本市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文件。
住房交易流转限制新建商品住房自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满三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两年后方可上市交易。二手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两年后方可上市交易。因司法裁定、继承、直系亲属间赠与等原因发生房屋权属转移的,不受前述年限限制,但取得的住房再次上市交易时需满足相应年限要求。
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不得在住房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但经批准的企业人才住房项目除外。购买法拍房时,竞买人须承诺符合本市限购政策要求,并在竞拍成功后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提供购房资格审核通过证明。
购房资格审核流程购房人需通过西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进行购房资格申报,如实填写家庭成员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住房保障部门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成购房资格编码,该编码有效期为三十日。购房资格实行申请资料真实性承诺制,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个人,将取消其购房资格并纳入征信系统。
购房资格复核过程中,住房保障部门将通过公安、人社、税务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平台核验购房人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对存在疑义的申请,可要求购房人补充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辅助材料。
政策执行特殊情形说明夫妻离异后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三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未成年子女名下住房套数计入家庭住房总套数。家庭成员中已登记为本市集体户口的,视同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执行限购政策。
因房屋征收采取货币化安置的被征收人,凭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的,不受限购政策限制。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住户购买商品住房时,可凭棚改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办理购房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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