秧歌,作为一项扎根于中国广袤乡土社会的传统民间歌舞艺术,其专用名称体系丰富而具体,深刻反映了不同地域的文化特色与表演形态。这些名称并非随意拟定,而是历经岁月沉淀,在民众口耳相传与艺术实践中逐步定型,成为识别各地秧歌流派与风格的关键标识。总体而言,秧歌的专用名称主要围绕其发源地域、表演形式的核心特征以及所使用的特定道具来命名,构成了一个层次分明、内涵丰富的称谓网络。
基于地域来源的命名 这是最为直观和普遍的命名方式。秧歌艺术与特定地理空间紧密结合,其名称常常直接冠以流行地区的行政区划或地理名称。例如,闻名遐迩的“陕北秧歌”,便特指盛行于陕西省北部黄土高原地区的那一类秧歌,其豪放粗犷的动作与高亢嘹亮的唢呐伴奏,与当地的地理风貌和民风浑然一体。类似的还有“东北秧歌”、“河北秧歌”、“山东胶州秧歌”等,这些名称如同一张张文化地图,清晰地标注了不同风格秧歌的“籍贯”与主要流传范围。 基于表演形态特征的命名 此类名称侧重于概括秧歌表演中最为突出的动作特点或队形套路。比如,“扭秧歌”这一称谓虽有时作为泛称,但其核心在于强调表演时以腰部为轴心、步伐灵活多变、全身协调“扭动”的这一标志性动态。再如,“地秧歌”主要指那些表演场地以地面为主,动作相对贴近地面、稳健扎实的秧歌形式,与需要借助高跷表演的“高跷秧歌”形成鲜明对比。还有“伞头秧歌”,其名称源于领舞者手持花伞指挥全队、即兴编唱秧歌的独特角色与表演程式。 基于道具使用的命名 许多秧歌种类因其表演中不可或缺的特定道具而得名。除了前述与“伞”相关的,“鼓子秧歌”便以表演者手持小型腰鼓或身挎大鼓,边击边舞、鼓点铿锵为显著特色。“灯官秧歌”则在表演中融入各式灯笼,尤其在夜间或节庆时形成流光溢彩的视觉效果。这些道具不仅是表演的辅助工具,更是构成该秧歌种类独特艺术语言和视觉符号的核心元素。综上所述,秧歌的专用名称是一个蕴含地域文化、艺术特征与物质载体的综合性指称系统,是理解和深入研究这门民间艺术的重要切入点。秧歌的专用名称,远非简单的标签,而是一套凝结着历史记忆、地域认同与艺术密码的活态词汇系统。它如同打开各地秧歌宝库的钥匙,每一个名称背后,都关联着独特的生成语境、表演规范、社会功能与审美取向。要深入理解这些名称,必须将其置于具体的地方文化生态与艺术实践流程中进行多维度的剖析。
地域性名称:文化地理的鲜活注脚 以地域命名的秧歌,其名称本身就是地方文化最具象的代言。这种命名方式直接体现了民间艺术“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的鲜明地域性。“陕北秧歌”之名,不仅指向地理方位,更承载了黄土高原沟壑纵横的自然环境下,民众那种开阔、炽烈、质朴的生命情感与抗争精神。其动作幅度大、节奏强烈,多用蹲、跺、跨等沉稳有力的步法,配合红绸、腰鼓,展现出一种土地般厚实又充满张力的美感。 “东北秧歌”则浸润在关东黑土地的肥沃与四季分明的气候之中。其名称下的艺术形态,以“浪”(身体的优美起伏与扭动)、“俏”(表情与动作的灵巧风趣)、“逗”(表演者之间的幽默互动)著称。手中常持手绢、扇子,舞步轻快活泼,尤其是腕部与肩部的动作极为丰富,反映出东北人民乐观、豁达、幽默的性格特质。而“山东胶州秧歌”,其名称精准定位到胶州湾沿岸这一特定文化圈,它以“三弯九动十八态”的独特女性舞蹈语汇闻名,动作讲究“拧、碾、抻、韧”,体态婀娜流畅,展现了沿海地区不同于内陆的细腻与婉约风情。这些地域名称,是艺术风格差异化的最直接索引。 形态性名称:动作程式的核心概括 从表演形态特征出发的命名,往往抓住了该秧歌种类最本质、最外化的动作精髓。“扭秧歌”作为最广为人知的统称性术语,其“扭”字精准描绘了以腰、胯为发力点和传导中枢,带动全身各关节呈“S”形或“∞”字形连续运动的动态范式。这种“扭”并非随意摇晃,而是有严格韵律和节奏控制的,是秧歌区别于其他民间舞的核心身体语言。它源于农耕生活中挑担、推车等劳动动作的韵律化提炼,最终升华为一种充满生命律动的舞蹈美学。 “地秧歌”与“高跷秧歌”的命名,则清晰划分了表演的垂直空间维度。“地秧歌”脚踏实地,动作更注重下盘的稳固与步伐的丰富变化,如河北某些地区的“地秧歌”,其“走场”套路复杂,讲究在平地走出各种阵法图形,动作诙谐朴实,贴近日常生活。相反,“高跷秧歌”的表演者双脚绑缚木跷,将表演空间提升至半空,视觉上更为高耸醒目。其名称直接宣告了表演的惊险性与技巧性,动作在保持平衡的基础上展开,形成了居高临下、视野开阔的独特表演景观,常见于庙会、巡游等需要远距离观赏的场合。 “伞头秧歌”的命名,则聚焦于其独特的角色结构与表演程式。在晋陕蒙部分地区,“伞头”是秧歌队的灵魂人物,通常由德高望重或才思敏捷者担任。他手持装饰华丽的“伞”(实为一种仪仗),既是队形的指挥者,也是吉祥唱词的即兴编创与领唱者。秧歌队的行进、围场、表演皆听其号令,其唱词内容往往根据场合、对象即时变化,寄托祝福、教化乡里。因此,“伞头秧歌”这一名称,深刻揭示了这类秧歌中,歌舞表演与民间社会领导、口头文学创作紧密结合的复合性文化特征。 道具性名称:视觉符号与叙事延伸 以核心道具命名的秧歌,突出了道具在塑造角色、强化节奏、丰富视觉乃至推进叙事方面的关键作用。“鼓子秧歌”中,鼓绝非简单的伴奏乐器,而是舞者身体的延伸和情绪的表达器。山东商河、惠民等地的鼓子秧歌,男性舞者持鼓而舞,通过击打鼓面的不同部位、力度和频率,形成千变万化的鼓点节奏,与刚劲彪悍的舞姿融为一体,展现阳刚之气和战斗意象,其名称直接点明了“鼓”与“舞”合一的艺术特质。 “灯官秧歌”则多见于春节期间,其名称来源于队伍中扮演“灯官”的角色及其相关的灯彩道具。“灯官”常扮作官员形象,手持写有“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的灯牌,或指挥着鱼灯、龙灯、荷花灯等各种灯彩队伍。在夜幕中,流光溢彩的灯阵随着秧歌步伐流动变幻,不仅营造出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灯”也象征着光明、智慧与驱邪纳福的寓意,使秧歌表演从白天延伸到夜晚,具备了独特的时空美学和民俗象征意义。 此外,像“旱船秧歌”、“小车会”(使用船形、车形道具)等名称,更是将道具的模拟功能与情节性表演推向极致。这些道具制作精巧,舞者操纵其做出破浪、行车、颠簸等虚拟动作,配合秧歌步法,演绎出诸如《白蛇传》、《梁祝》或日常劳动生活的小故事,使得秧歌从纯情绪性歌舞向带有简单情节的民间“街头戏剧”拓展,名称也相应体现了这种综合性表演的特点。 总而言之,秧歌的专用名称是一个立体的、动态的分类系统。它从地域、形态、道具等多个维度,对纷繁复杂的秧歌现象进行了民间智慧的归纳与命名。理解这些名称,不仅是为了称呼的准确,更是为了洞悉名称背后所关联的特定自然环境、历史传承、社群组织、审美观念与民俗功能。这些名称如同活化石,记录着秧歌艺术如何在中国大地上生根、发芽、变异,最终绽放出千姿百态的花朵,它们是民间文化自觉与艺术分类智慧的生动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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