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总览
探讨艺术的古代名称,并非在寻求一个与现代“艺术”概念完全对等的单一词汇,而是需理解古代文明如何认知与命名那些蕴含创造、技艺与美感的实践活动。在古代中国,并无一个能全然涵盖今日“艺术”范畴的统称,与之相关的概念往往分散于指代具体技能、学问或修养的语词之中。其中,“艺”字是最为核心与贴近的源头。其甲骨文形象为人手持苗木栽种之形,本义为种植技术,后引申为一切需要专门知识与技巧才能掌握的能力。因此,古代的“艺”是一个包容性很强的概念,既包括礼、乐、射、御、书、数这“六艺”所代表的实用技能与修养,也逐步涵纳了书法、绘画、音乐等更具审美色彩的创作活动。
核心称谓辨析
除了“艺”,还有其他一些重要词汇常被用于指称相关的活动。“技”或“巧”侧重于手工操作的纯熟技艺与精巧性,如工匠的制造。“工”则常指有组织的、需要规范与法度的制作活动,所谓“工匠精神”便源于此。而“道”则进入了更高层面的哲学思辨,当某种技艺达到出神入化、与自然规律融通的境界时,便常被誉为“进乎道”,如“茶道”、“书道”。这些词汇相互关联又各有侧重,共同勾勒出古人对创造性活动的多元理解:它们既是实用的“技”,也是需遵循法则的“工”,更是可修身养性、通向精神自由的“艺”与“道”。
文化语境特征
理解这些古代名称,必须置于其特有的文化土壤中。与西方古典时期将艺术(如音乐、诗歌)视为与技艺(如木工)相区别的“美的艺术”观念不同,中国古代更强调技艺、学问与个人道德修养的统一性。“艺”从来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往往与“德”相辅相成,是君子完善人格的途径之一。艺术创作也并非纯粹为审美而存在,它常承载着“成教化,助人伦”的社会功能,或作为文人抒怀寄兴、体悟天道的媒介。因此,艺术的古代名称及其所指涉的实践,深深植根于传统的伦理观、宇宙观与人生观之中,呈现出技艺、审美与哲理交融的独特面貌。
词源探微:从“种植”到“才能”的“艺”
要追溯艺术在古代的名称,“艺”字的演变是一条关键脉络。此字在甲骨文中,形似一人跪坐或站立,双手小心翼翼地捧持一株幼苗,准备将其植入土地。这个生动的画面清晰地表明,“艺”最初是一个非常具体的农业词汇,专指种植庄稼、林木的技术与活动,即《说文解字》所释的“种也”。在农耕文明中,种植是维系生存的核心技能,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正是由于这种基础性与重要性,“艺”的含义很自然地发生了第一次关键性引申:从特指的种植技术,扩展为泛指一切需要通过学习、练习才能获得的专门技能与知识。于是,一个人所掌握的才能、本领,便可称之为“艺”。孔子曾说“吾不试,故艺”,这里的“艺”便是指多种多样的才能。到了汉代,“艺”更与“文”结合,构成“文艺”一词,起初多指写作的才能,后来范畴逐渐扩大。从具体的农耕操作,到抽象的才能总称,“艺”的内涵扩展,为后世接纳书法、绘画等审美活动奠定了基础,使其得以被纳入“艺”的广阔疆域之中。
体系构建:“六艺”框架下的技艺整合
古代对“艺”的认识并非杂乱无章,而是形成了著名的“六艺”体系,这为我们理解其范畴提供了经典框架。周代官学要求学生掌握的六种基本才能,即礼、乐、射、御、书、数。其中,“礼”是礼仪规范,“乐”是音乐舞蹈,“射”是射箭技术,“御”是驾驭马车,“书”是识字书写,“数”是计算术数。这个体系极具启发性,它将今天看来分属道德伦理(礼)、审美艺术(乐)、军事体育(射、御)、文字知识(书)和自然科学(数)的不同领域,统合在“艺”这一概念之下。这深刻表明,在古代观念里,艺术并非一个孤立的、纯粹审美的领域,而是与个人的全面修养、社会的基本职能紧密结合的实用技能与必备素养。艺术活动(尤其是“乐”)被赋予了塑造人格、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后世虽有所演变,如唐代科举中的“书学”强调书法艺术,但“六艺”所体现的技艺与修养、实用与教化相统一的理念,始终影响着中国人对各类创造性活动的看法。
概念丛集:技、巧、工、道的语义网络
除了核心的“艺”,还有一组词汇经常出现在古人对创造性活动的描述中,它们与“艺”交织,形成了一个丰富的语义网络。“技”与“巧”常连用,侧重于操作层面的熟练、灵巧与高效。《考工记》所言“天有时,地有气,材有美,工有巧”,其中的“巧”便是工匠技艺高超的体现。“工”字则更强调制作活动的规范性、组织性与专业性,指代从事各类制作的匠人及其工作,含有法度与程式的意味。然而,古代思想并不满足于停留在技术层面。当一种技艺臻于化境,超越了单纯手巧的范畴,能与自然规律、宇宙精神相契合时,它便被誉为“进乎道”。《庄子》中“庖丁解牛”的故事便是典范,庖丁的宰牛技艺已非普通“技”,而是“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由此,“道”成为衡量技艺的最高标准。书法被称为“书道”,绘画追求“画道”,饮茶升华为“茶道”。从“技”与“工”的实操性,到“艺”的才能性,再到“道”的哲学性,这些词汇构成了一个由浅入深、由器入道的认知阶梯,反映了古人对艺术活动多层次、立体化的理解。
中西观念对照:实用理性与审美独立的歧路
将中国古代对艺术的命名与认知,置于更广阔的中西比较视野下,其独特性更为凸显。在西方,古希腊罗马时期虽有“艺术”(拉丁语Ars,源自希腊语Techne)一词泛指包括工艺、科学在内的各种技能,但自文艺复兴,尤其是18世纪以来,“美的艺术”(Beaux-Arts)概念逐渐清晰,将音乐、诗歌、绘画、雕塑、舞蹈等以审美为核心目的的活动,与纯粹实用性的工艺、技术明确区分开来,艺术走向了自觉与独立。反观中国古代,这种清晰的“美的艺术”的独立范畴始终未能完全形成。“艺”始终与“技”、“道”紧密相连,艺术创作深深嵌入社会伦理、个人修养与实用功能的网络之中。绘画讲究“外师造化,中得心源”,但其目的常是“明劝诫,著升沉”或“畅神”;书法是技艺,更是“心画”,是人格的流露。这种差异根植于不同的文化传统:西方受柏拉图哲学影响,有区分理念世界与现象世界、精神与物质的倾向;而中国传统文化则强调“天人合一”、“体用不二”,追求技艺、情感、伦理与宇宙之道的贯通。因此,古代中国没有产生一个与现代“艺术”完全对应的独立名称,恰恰反映了其文化中整体性、关联性思维的强大力量。
名实流变:从传统语境到现代转换
时至近代,随着西学东渐,“艺术”一词作为英文“Art”或法文“Art”的译名被引入并固定下来,用以指代那些以审美创造为核心的活动。这个现代词汇的引入,实际上完成了一次重要的概念转换与聚焦。它将传统中分散在“艺”、“技”、“工”等名下的、特别是那些更具审美特质的活动(如书画、音乐、篆刻)抽取出来,整合在一个新的、受西方影响的范畴之下。这一过程并非简单的词汇替换,而是伴随着整个艺术观念、教育体系(如美术学校的建立)和社会认知的深刻变革。传统的“艺”所包含的广博内涵(如射箭、驾车)被剥离,而其核心的审美创造部分则被强化和专业化。回顾“艺术的古代名称是什么”这一问题,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一系列词汇的考据,更是一场跨越数千年的观念之旅。它揭示了“艺术”在中国文化中从一种与生存、伦理、宇宙相连的综合性“技艺”与“修养”,逐步演变为一个现代性专业领域的过程。理解这些古老的名称,正是理解中国艺术精神独特源流的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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