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申请书定义
执行申请书是民事强制执行程序中的核心法律文书,由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交,旨在请求国家强制力介入以实现其合法权益。当义务人拒绝履行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仲裁裁决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权利人可通过提交该文书正式启动执行程序。
文书基本结构
规范的执行申请书需完整包含申请主体信息、执行依据陈述、具体请求事项及事实理由说明四大要素。其中申请主体需明确记载当事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和送达地址;执行依据部分须准确标注生效文书的编号、作出机关及生效日期;请求事项应当具体明确地表述要求执行的财产范围或行为内容。
程序价值体现
该文书不仅是连接审判程序与执行程序的关键桥梁,更是权利人实现司法救济的法定途径。通过书面化固定执行请求,既确保执行范围的精确性,也为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措施提供书面依据,最终推动生效法律文书从应然效力向实然效力转化。
文书功能定位
执行申请书在司法实践中具有三重功能属性。其一是程序启动功能,作为强制执行程序的必经入口,未经提交申请法院不得主动启动执行程序;其二是权利确认功能,通过书面形式固化申请执行的范围、标的及方式;其三是证据固定功能,申请书附带的执行依据副本、身份证明等材料构成证明权利合法性的证据链。
格式要素解析
首部要素要求完整记载当事人称谓及基本信息。自然人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载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的相关信息。执行依据部分应精确表述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书编号及生效日期,特别是仲裁裁决书还需注明仲裁机构名称。
请求事项的撰写需遵循可执行性原则,针对金钱债权应具体列明本金、利息、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及总金额;对于行为请求则需明确履行方式及时间节点。事实与理由部分须简明阐述义务人拒不履行的事实,并附具已进行催告的证据材料。
特殊情形处理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时,除基本格式要求外,还需特别注意提交仲裁协议原件及裁决书正本。对于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申请,应当随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原件。当涉及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时,必须提交证明权利继受关系的法律文件。
对于分期履行判决的执行申请,可采用附条件请求的表述方式,明确申请执行的范围以到期未履行的部分为限。若存在多个被执行人且履行义务性质不同时,应分别列明各被执行人的具体义务内容。
常见撰写误区
实务中常见错误包括未注明法律文书生效时间、遗漏利息计算截止日期、错列被执行人信息等。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二审维持原判的案件,执行依据应标注为一审判决书而非二审裁定书。同时,申请执行标的额不得超过生效文书确定的范围,超额部分将不被法院支持。
电子化提交规范
随着智慧法院建设推进,现阶段可通过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等电子平台提交执行申请。电子版文书需采用标准格式文档,附件需扫描成清晰可辨的电子文件。通过在线方式提交的申请,系统将自动生成提交时间戳,该时间点即为申请执行时效中断的法定时点。
司法审查要点
法院立案部门将重点审查申请执行时效、执行依据效力范围及文书形式要件。特别是对于仲裁裁决和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申请,法院将依职权审查仲裁程序合法性及公证债权文书真实性。申请人需确保所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尽可能具体明确,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账户信息、不动产登记地址、车辆牌照号码等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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