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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刊物名称是什么

抗战刊物名称是什么

2026-02-28 07:41:48 火166人看过
基本释义

       基本定义

       在中华民族艰苦卓绝的抗日战争时期,涌现出大量以宣传抗日、鼓舞民众、揭露敌寇为宗旨的出版物,这些出版物被统称为抗战刊物。它们并非指某一份特定的杂志或报纸,而是一个包含报纸、杂志、画报、传单等多种形式的庞大家族。这些刊物诞生于烽火硝烟之中,发行范围遍及前线与后方,是当时社会重要的精神武器与信息纽带。其核心使命在于凝聚民族意志,传播救亡思想,记录战争实况,并服务于全民族的抗战大局。

       主要类型与形态

       从形态上看,抗战刊物主要分为几大类别。首先是各类日报与周报,如《新华日报》、《救亡日报》等,它们以新闻时效性见长,快速传递战况与政策。其次是综合性或专业性的杂志,如《群众》、《抗战文艺》等,侧重于深度评论、理论探讨与文艺创作。再者是面向大众的通俗画报和街头壁报,以图像和简短文字直观地宣传抗日。此外,还有大量由军队、学校、救亡团体编印的内部通讯和小型报刊。这些刊物印刷条件往往极其简陋,有的甚至采用油印或石印,在物资匮乏的战争环境下坚持出版,其本身便是抗战精神的有力见证。

       历史角色与价值

       抗战刊物在历史上扮演了不可替代的角色。它们是唤醒民众、组织民众的关键媒介,将“抗日救亡”的种子撒遍全国。在文化层面上,它们催生了“抗战文化”,促进了报告文学、抗战诗歌、木刻版画等文艺形式的繁荣,留下了《黄河大合唱》歌词初刊等珍贵文献。这些刊物不仅是研究抗日战争史的第一手资料,详细记录了政治动员、军事行动、社会变迁与经济生活,更承载了一代人的集体记忆与情感,是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共御外侮的精神丰碑,具有永恒的史料价值与教育意义。

详细释义

       概念内涵与时代背景

       抗战刊物,特指从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事变后,特别是一九三七年全面抗战爆发至一九四五年抗战胜利期间,在中国境内(包括沦陷区、国统区、抗日根据地及海外华人社区)出版发行的,以宣传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报道战争进程、鼓舞军民士气、揭露日本侵略者罪行、探讨救国方略为核心内容的各类定期或不定期的印刷出版物。这一概念深深植根于救亡图存的危难时局。当时,面对强敌入侵、国土沦丧,传统的宣传教育渠道难以满足全民族战争的需要。于是,各种政治力量、社会团体、文化机构乃至个人,纷纷创办刊物,使之成为思想交锋的论坛、战时信息的枢纽和民族精神的扩音器,构成了中国近代出版史和新闻史上波澜壮阔的特殊篇章。

       多元化的创办主体与分布格局

       抗战刊物的创办主体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多元化特征。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抗日武装力量创办了大量刊物,如在武汉、重庆公开出版的《新华日报》,在延安出版的《解放日报》、《群众》周刊,以及各抗日根据地如晋察冀的《抗敌报》等,它们系统宣传党的抗日主张和根据地建设成就。中国国民党及其国民政府方面,亦有《中央日报》、《扫荡报》等官方喉舌,以及军事委员会政治部第三厅领导下的众多宣传品。此外,大量的救亡团体如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的《抗战文艺》,民主党派、民主人士创办的《全民抗战》、《国民公论》,以及高等院校、民间文化社、甚至前线部队自办的小报,共同构成了一个层次丰富、覆盖广泛的出版网络。在地域分布上,随着战局变化和人员流动,出版中心从上海、北平、南京等大城市向武汉、重庆、桂林、昆明等后方城市转移,在条件极其艰苦的敌后抗日根据地,也坚持了“马背上的印刷厂”和“窑洞里的编辑部”的出版奇迹。

       丰富的内容构成与宣传艺术

       抗战刊物的内容包罗万象,紧密围绕战争需求。在新闻报导方面,力求突破封锁,传递平型关大捷、台儿庄战役等胜利消息,也如实反映战争的残酷与人民的苦难。在言论时评方面,针对战争形势、国际动态、国内团结等问题发表社论和专文,如邹韬奋在《全民抗战》上的犀利评论。在文艺创作方面,成为抗战文艺的主阵地,发表了大量诗歌(如艾青的《向太阳》)、小说、报告文学(如丘东平的《第七连》)、戏剧剧本和木刻版画,极大振奋了民族精神。这些刊物在宣传艺术上注重通俗化与大众化,采用口语化的标题、朗朗上口的歌谣、情节生动的故事和极具冲击力的视觉图像,使不识字的民众也能通过听报、看画接受抗日思想。它们还善于抓住典型事件和人物进行宣传,如对八路军“狼牙山五壮士”、新四军“刘老庄连”英雄事迹的报道,产生了深远影响。

       面临的挑战与坚韧的生存

       抗战刊物的生存与发展充满艰辛。在物资上,面临纸张奇缺、油墨匮乏、印刷设备简陋甚至被炸毁的困境,出版人常以土纸、马兰纸代替,用简陋的油印机坚持工作。在政治上,在国统区要应对新闻审查与出版限制,在沦陷区则要面对日伪政权的残酷镇压与查禁,许多报人如《文汇报》的严宝礼等为此身陷囹圄甚至牺牲生命。在发行上,需要通过秘密交通线穿越封锁,才能将刊物送达敌后根据地和前线将士手中。然而,正是这种极端环境,锤炼了中国新闻出版工作者不屈的意志。许多刊物被迫停刊后更名再出,或辗转多地出版,体现了“野火烧不尽”的顽强生命力。

       深远的历史影响与当代启示

       抗战刊物作为历史的直接记录者与参与者,其影响极为深远。它们成功地进行了最广泛的社会动员,将国家危亡的意识灌输到社会各个阶层,为形成全民族抗战的铜墙铁壁提供了至关重要的思想凝聚力。它们保存了战争期间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等方面极为详实而生动的原始记录,成为后世史学家研究这段历史不可或缺的宝库。在文化上,它们推动了中国现代文学艺术与民族形式的结合,催生了一批具有时代高度的经典作品。更重要的是,这些刊物所彰显的坚守真理、服务人民、不畏强暴、勇于牺牲的职业精神,为中国新闻出版事业留下了宝贵传统。今天,重温这些发黄纸页上的呐喊与记录,不仅是对一段峥嵘岁月的缅怀,更是对爱国主义精神与民族责任感的深刻传承,提醒人们珍惜和平,铭记历史,从先辈的奋斗中汲取开创未来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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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生是苦的
基本释义:

       核心概念界定

       花生呈现苦味这一现象,通常指向其脱离常规甜润风味范畴的特殊状态。这种滋味特征可能源自生物体内在代谢异常、外部储存环境不当或特定加工工艺介入等多重因素。从食品科学视角观察,苦味花生的出现往往与籽粒内部油脂氧化酸败、霉菌毒素污染或天然抗营养因子富集等深层机制存在关联。这类变质不仅直接冲击食用者的味觉体验,更可能潜藏食品安全风险,需引起充分警惕。

       滋味形成脉络

       花生苦味的生成轨迹可追溯至生长周期与采后处理全流程。在田间生长阶段,持续干旱胁迫或土壤微量元素失衡可能诱导植株合成苦味素;采收后若晾晒不及时导致含水量超标,易引发黄曲霉菌增殖并分泌苦味毒素。加工环节中,烘焙温度失控或贮藏期间油脂过度水解产生的游离脂肪酸,都会催化苦味物质生成。值得注意的是,部分特殊品种如黑皮花生因富含多酚类物质,其天然微苦感反而成为品质认证标志。

       安全风险图谱

       遭遇苦味花生时,首要需甄别其是否涉及黄曲霉毒素污染。这种由黄曲霉菌代谢产生的强致癌物,即便经高温烹煮亦难以分解,长期微量摄入可能损伤肝脏功能。感官辨识时可结合外观验证:霉变花生常伴随种衣脱落、籽粒皱缩或表面菌丝附着等特征。对于轻度苦味且无霉变迹象的个体,可能是因机械损伤导致细胞液渗出产生的单宁类物质,此类情况虽不影响安全但风味欠佳。

       处置应对策略

       面对批量花生中的苦味个体,建议实施分类处置原则。对于局部霉变产品应整批废弃,避免毒素扩散风险;若因储存受潮产生轻微苦味,可通过日晒干燥后低温烘烤尝试风味改良。日常储存宜采用密封容器置于阴凉通风处,控制环境湿度低于百分之六十五。消费者选购时应注意观察花生色泽是否均匀、闻之有无异味,优先选择带壳完整且摇动无声的产品,从源头规避苦味隐患。

详细释义:

       滋味异化成因深度解析

       花生苦味的形成机制犹如精密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其触发点可能隐匿于作物生长至消费终端的任意环节。在生理生化层面,当花生植株遭遇水分胁迫时,根系会加速合成脱落酸等应激激素,这些物质通过维管系统传输至籽粒后,可能激活苯丙烷代谢途径,导致绿原酸、芥子酸等苦味酚类化合物累积。更值得关注的是土壤中锌元素缺乏会显著降低蔗糖转化酶活性,使得籽粒中苦涩的单宁前体物质无法有效降解。从微生物学角度观察,仓储环节的温湿度失控将为黄曲霉菌提供理想繁殖条件,该菌株分泌的黄曲霉毒素B1不仅带来强烈苦味,更在人体内转化为环氧化物后可直接攻击肝细胞DNA。

       品种差异与苦味阈值关联

       不同花生品种对苦味的敏感度存在显著种质差异。例如珍珠豆型花生因种皮富含原花青素,其苦味感知阈值较普通大花生低三至五倍。通过液相色谱分析发现,黑花生品种的种皮中含有高达百分之二点三的矢车菊素-3-葡萄糖苷,这种活性物质在口腔中与味蕾T2R苦味受体结合时,会产生类似黑巧克力的优雅苦韵。而经过定向选育的高油酸品种,由于脂肪氧合酶活性被抑制,其氧化酸败速度延缓约百分之四十,这意味着苦味物质的生成周期被显著推迟。这类品种差异为食品工业的原料筛选提供了重要理论依据。

       加工工艺对风味轨迹的重塑

       现代加工技术正在尝试将花生的苦味缺陷转化为风味特色。在可控发酵工艺中,利用米根霉分泌的纤维素酶分解种皮纤维,可使结合态的多酚类物质转化为带来回甘的游离态。新兴的低温压榨技术将操作温度控制在八十摄氏度以下,有效避免不饱和脂肪酸生成过氧化物。更有创新企业采用超声波辅助浸泡处理,通过空化效应促使苦味苷类物质提前溶出,这项技术使花生制品的苦味投诉率下降七成。传统工艺中的盐焗处理则通过渗透压原理析出苦味物质,同时钠离子与味蕾的相互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掩蔽残余苦感。

       感官评价体系的构建与应用

       专业机构已建立花生苦味的四级评价标准:一级为难以察觉的基底苦味,对应黄曲霉毒素含量低于每千克一微克的安全范围;二级为持续三秒的明显苦感,提示可能存在霉变风险;三级强烈苦味伴随舌根涩感时,往往意味着毒素超标;四级出现灼烧感则需立即停止食用。训练有素的品评员会结合滋味强度与持续时间进行矩阵分析,同时检测样本的过氧化值是否超过每克零点二五毫当量。这套体系现已成为进出口检验检疫的重要技术支持,某海关实验室借助该方法曾成功拦截一批苦味超标三十倍的污染花生。

       历史文化中的苦味认知演变

       古代农书《齐民要术》中已有"花生味苦者不可饲畜"的记载,说明先民早意识到苦味花生的危险性。在东南沿海地区,渔民传统上将轻微苦味的花生米用海盐腌制后作为解暑食材,这种处理方式实则利用氯化钠的渗透作用析出毒素。近代工业化进程中,一九三零年美国爆发的"苦花生事件"促使食品监管部门建立黄曲霉毒素检测标准。当代养生文化则重新诠释了苦味价值,如台湾地区开发的芥末花生利用异硫氰酸酯的辛辣巧妙中和苦味,创造出层次丰富的味觉体验。这种对苦味的认知从纯粹排斥到辩证利用的转变,折射出食品科技与饮食哲学的协同进化。

       供应链质量控制关键节点

       确保花生风味纯正需把控七个核心环节:播种前实施土壤重金属检测,避免根系吸收镉元素导致后续苦味富集;花期调控灌溉频率防止干湿交替引发生理苦味;采收后八小时内必须将含水量降至百分之九以下阻断霉变通道;采用色选机剔除种皮破损粒以减少酶促褐变;运输环节保持环境温度于十五摄氏度以下;零售端定期翻动货架产品防止局部受热;最终消费者拆封后建议转移至陶罐保存并放入干燥剂。某大型加工企业通过植入式传感器实时监测仓储湿度,使产品苦味投诉率同比下降百分之九十二,这项创新获得食品安全技术创新奖。

       未来研究方向与产业展望

       前沿研究正致力于苦味物质的资源化利用。德国某实验室从苦味花生中提取的环肽类物质,被发现能选择性抑制肝癌细胞增殖;日本企业将轻度霉变花生中的纤维素经酶解转化后,制成具有抗氧化功能的膳食纤维添加剂。基因编辑技术则瞄准脂肪氧合酶基因家族,通过敲除特定外显子培育耐储型新品种。随着风味组学的发展,科学家已绘制出花生苦味物质代谢图谱,未来可通过外源施加茉莉酸甲酯等诱导子主动调控风味物质流向。这些突破预示着我们可能将苦味危机转化为健康产业新机遇,实现从恐惧苦味到驾驭苦味的认知飞跃。

2026-01-21
火67人看过
会拉肚子拉水
基本释义:

       概念定义

       会拉肚子拉水是民间对急性水样腹泻的通俗表述,医学上称为急性水样便腹泻综合征。其特征表现为排便次数异常增多(每日超过3次),粪便呈稀水状或完全液体状态,常伴有腹部绞痛、肠鸣音亢进及急迫性便意。这种症状并非独立疾病,而是多种消化道异常的表现形式。

       发生机制

       其生理基础主要源于肠道渗透压失衡与分泌功能异常。当肠道黏膜受刺激时,会导致氯离子过度分泌并抑制钠离子吸收,使大量水分滞留于肠腔。同时肠蠕动加速,内容物通过时间缩短,水分未被充分吸收即被排出,最终形成水样便。严重时每日失水量可达2000毫升以上,远超结肠正常吸收能力。

       临床意义

       水样腹泻是机体重要的排毒防御机制,通过快速排出病原体及毒素实现自我净化。但持续超过48小时的严重水泻可能导致脱水、电解质紊乱和代谢性酸中毒,婴幼儿及老年群体更易发展为循环衰竭。根据病程特征可分为自限性感染性和慢性病源性两大类别,需通过粪便性状、伴随症状及持续时间进行初步鉴别。

详细释义:

       病理生理学分类体系

       从医学病理角度,水样腹泻可分为渗透型、分泌型、动力异常型和炎症型四类。渗透型腹泻常见于消化不良或乳糖不耐受,肠腔内未吸收溶质增多形成高渗环境;分泌型多由细菌毒素(如霍乱弧菌毒素)激活腺苷酸环化酶,导致氯离子大量分泌;动力异常型见于肠易激综合征或甲状腺功能亢进,肠道传输时间显著缩短;炎症型则因肠道黏膜损伤(如轮状病毒感染)致使吸收面积减少。

       病原体感染谱系

       病毒性病原以诺如病毒、轮状病毒和星状病毒为主要致病原,其特征为突发性水泻伴喷射状呕吐,粪便通常无脓血。细菌感染中产肠毒素性大肠杆菌(ETEC)通过产生耐热/不耐热毒素引发大量水样便,霍乱弧菌感染则表现为米泔水样粪便,每小时失水量可超250毫升。寄生虫感染如贾第鞭毛虫主要引起恶臭水样便并伴随严重腹胀。

       非感染性诱发因素

       包括饮食性因素如过量摄入山梨醇、甘露醇等代糖化合物,或短期大量进食高果糖水果。药源性腹泻常见于抗生素使用后的菌群失调,以及含镁抗酸剂、秋水仙碱等药物副作用。系统性疾病如糖尿病神经病变、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也可导致顽固性水泻。值得注意的是,结直肠癌偶可表现为间歇性水样便伴里急后重,需进行肠镜筛查。

       诊断评估路径

       临床采用阶梯式诊断策略:首先进行粪便常规检查,通过白细胞计数区分炎症与非炎症性腹泻;粪便渗透压间隙计算(290-2×[粪Na+粪K])可鉴别渗透性与分泌性腹泻;电解质检测评估脱水程度;延长病程需进行粪便培养、虫卵检测及艰难梭菌毒素 assay。对于持续2周以上的慢性水样泻,应安排甲状腺功能、胰弹性蛋白酶检测和结肠镜检查。

       液体复苏方案

       优先采用口服补液盐(ORS)Ⅲ代低渗配方,每袋溶解于250毫升温开水,按50-100毫升/公斤体重/日标准分次饮用。重度脱水者需静脉输注乳酸林格液,初始小时速率可达1000-1500毫升。补液期间同步监测尿比重(维持<1.020)和皮肤弹性恢复情况。锌制剂补充可缩短婴幼儿腹泻病程20-30%。

       特异性干预措施

       病毒性腹泻原则上不使用止泻剂,蒙脱石散需与药物间隔2小时服用。细菌感染需根据药敏试验选择抗生素,喹诺酮类适用于旅行者腹泻。益生菌制剂如布拉氏酵母菌可降低抗生素相关性腹泻发生率。对于慢性水样泻,可乐定可通过激活α2肾上腺素能受体抑制肠液分泌,奥曲肽则用于内分泌肿瘤所致分泌性腹泻。

       饮食管理策略

       急性期采用BRAT饮食(香蕉、米粥、苹果泥、烤面包),避免高纤维、高乳糖及高脂食物。恢复期逐步引入发酵面食、去皮鸡肉和根茎类蔬菜。传统医学常用炒焦米煮粥利用碳末吸附作用,现代营养学推荐补充谷氨酰胺修复肠黏膜。需注意长期禁食反而延长腹泻病程,应在24小时内启动肠内营养。

       流行病学特征

       全球每年发生17亿例腹泻病,其中水样腹泻占比约70%。在发展中国家,5岁以下儿童年均发生3-5次水样腹泻,成为营养不良的重要诱因。旅行者腹泻发病率达30-50%,主要与摄入污染食物饮水相关。近年来抗生素耐药性上升使得产毒型大肠杆菌感染疗程延长至5-7天,对公共卫生系统构成新的挑战。

2026-01-21
火93人看过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基本释义:

       核心理念阐述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表述,是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一项具有纲领性意义的指导原则。它深刻揭示了现代司法工作的根本宗旨与价值追求,即将抽象的公平正义理念,通过具体、可感、可信的司法实践,转化为人民群众能够真切体会到的获得感和安全感。这一理念超越了单纯的法律条文适用,强调司法活动的结果与过程必须经得起人民群众的检验,让正义不仅得以实现,更要以人们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实现。

       实践维度解析

       该理念的实践维度体现在多个层面。在实体层面,它要求司法裁判必须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案件处理结果本身符合法律的公平正义要求。在程序层面,它强调司法过程的公开、透明与规范性,保障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效果层面,它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求司法工作不仅要解决法律争端,还要积极回应当事人及社会的合理期待,修复社会关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时代价值定位

       这一理念的提出与强调,具有鲜明的时代背景和现实针对性。它是对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在司法领域的直接回应,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它明确了新时代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司法体制改革、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等提供了根本遵循。同时,它也构成了衡量司法公信力和政法工作成效的关键标尺,推动着司法体系不断自我革新,以更高的标准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目标导向特征

       “努力”一词精准地指明了实现这一崇高目标的路径特征。它承认实现“每一个”案件中的公平正义感知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持之以恒的奋斗。这要求全体司法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感、精湛的业务能力和深厚的为民情怀,在每一起案件的处理中精益求精。它也意味着司法体系需要不断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强化监督,通过持续不懈的“努力”,逐步接近并最终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终极目标。

       

详细释义:

       理念内涵的多维透视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理念,蕴含着极其丰富和深刻的内涵,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深入透视。首先,它确立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根本立场。这里的“人民群众”是广泛的、具体的,既包括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也涵盖关注案件的社会公众。司法工作必须将他们的感受和评价作为重要标尺,这意味着司法权源于人民、属于人民、服务于人民的性质得到了最直接的体现。其次,它提出了“个案正义”的普遍性要求。“每一个司法案件”的表述,摒弃了选择性正义或宏观正义的空泛概念,强调正义必须普照到每一起纷争、每一个当事人身上,无论案件大小、当事人身份如何,都应获得公正对待。这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在最细微处的落实。再者,它强调了“感受正义”的主观维度。公平正义不仅是客观的法律判断,更是一种主观的心理认同和社会体验。司法工作不仅要追求裁判结果的正确,还要通过规范、文明、透明的司法行为,传递出法律的温度与力量,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从内心深处信服和认同。最后,“努力”一词揭示了实现的动态过程性。它承认理想的完全实现面临现实复杂性,但要求司法系统必须展现出坚定的决心、持续的行动和不懈的改进,将这一目标作为永恒的价值追求和实践导向。

       历史脉络与演进逻辑

       这一理念的形成与发展,深深植根于中国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有其清晰的演进逻辑。回顾历程,中国司法理念经历了从侧重打击犯罪、维护秩序,到强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再到明确提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升华。这一演进反映了对司法规律认识的深化,以及对执政为民宗旨与法治建设结合点的精准把握。早期司法工作更多地服务于国家政权巩固和社会治理的大局,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公民权利意识觉醒,司法作为权利救济、定分止争、制约公权的基本功能日益凸显。特别是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其中对公平正义的更高期待成为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念的提出,正是对这一时代呼唤的主动回应和战略引领,标志着司法工作的重心进一步向保障人民权益、满足人民司法需求倾斜,推动司法从“管理型”向“服务型”、从“职权主义”色彩较浓向更加注重“当事人感受”转变。

       实践体系的构建路径

       将这一宏伟理念转化为生动实践,需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系统化的实践体系。在司法体制改革层面,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综合配套改革是关键抓手。通过明确法官、检察官的办案责任,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从制度上保障个案处理的公正性。同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筑牢公平正义的事实证据基础。在审判执行工作层面,必须狠抓办案质量与效率。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实体公正。大力推行司法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通过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等,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案例指导工作,统一法律适用尺度,防止“同案不同判”。在司法为民服务层面,要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广在线诉讼服务,减轻群众诉累。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让经济困难的群众也能打得起官司、感受到公平。在队伍建设层面,要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司法人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恪守职业道德,提升专业素养,以过硬的队伍保障理念的落实。此外,还需要健全内外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面临的挑战与应对思考

       在践行这一理念的道路上,司法系统也面临着诸多现实挑战。其一,司法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之间存在差距。新型、疑难复杂案件不断涌现,对司法人员的专业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其二,司法外部环境复杂,有时案件处理会面临法外因素的干扰或不当舆论的压力,如何坚守法律底线、独立公正司法是需要持续应对的课题。其三,“感受到公平正义”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不同当事人因诉求、认知、立场不同,对同一裁判结果的感受可能存在差异,如何提升司法裁判的说理水平和沟通艺术,增强裁判的可接受性,是一大考验。其四,司法资源的有限性与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的矛盾依然存在,如何在“案多人少”压力下确保每一个案件都得到精心审理,需要智慧。应对这些挑战,需要持续深化改革,推进司法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需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需要加强司法与社会沟通,做好法律释明和判后答疑工作;更需要依靠科技创新,深化智慧法院、智慧检务建设,向科技要生产力、要公正效率。

       深远意义与未来展望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理念,其意义远远超出了司法工作本身。它是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司法领域的具体化和形象化表达,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支撑点。这一理念的有效践行,能够极大地增强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提升司法公信力,从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社会和谐稳定。它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公正处理,向社会持续输出正确的价值导向和行为规则,有助于培育全社会的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和诚信观念。展望未来,这一理念将继续引领中国司法事业的前进方向。随着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司法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将更加凸显。可以预见,司法将更加注重权利保护、更加注重程序公正、更加注重实质化解矛盾、更加注重科技应用、更加注重开放透明。通过一代代司法人的接续“努力”,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耀每一个角落、温暖每一个心灵的目标,必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一步步变为现实。

       

2026-02-05
火206人看过
儒家的名称是什么
基本释义:

       儒家的名称由来

       儒家这一称谓,并非由该学派创始人孔子或其早期门徒自行命名,而是在历史进程中逐渐形成并被广泛接受的统称。其名称的核心来源与“儒”这一特定社会群体密切相关。“儒”最初指的是在夏、商、周三代,尤其是西周时期,掌握礼仪、典章、教化等知识的专业士人。他们通常服务于贵族阶层,负责祭祀、教育、文书等工作,是古代文化的主要传承者与实践者。孔子正是继承了这一群体的知识传统,并对其进行了系统的整理、阐释与升华,从而开创了一个影响深远的学术与思想流派。后世便以“儒”来指代孔子及其追随者所建立的学派,“家”则表示学术流派,合称“儒家”。

       名称的学术界定

       在学术语境中,“儒家”这一名称具有明确的内涵与外延。它特指以孔子为宗师,以《诗》、《书》、《礼》、《易》、《春秋》等古代典籍为经典,以“仁”、“义”、“礼”、“智”、“信”为核心价值观念,强调道德修养、社会秩序与人文教化的思想体系。自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儒家思想逐渐成为中国漫长封建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其学说体系亦不断被后世学者如孟子、荀子、董仲舒、朱熹、王阳明等丰富与发展,形成了蔚为大观的儒家传统。因此,“儒家”之名,不仅标识其历史源头,也涵盖了其作为一个动态发展的、博大精深的思想文化体系的基本特征。

       名称的多样指称

       值得注意的是,在历史上,“儒家”并非唯一的指称。根据不同的侧重点和语境,它亦被称为“儒术”,强调其作为治理国家、教化民众的方略与方法;或被称为“儒学”,突出其作为一门系统性的学问与学术研究的性质;有时也被称作“孔门”或“孔孟之道”,以彰显其开创者与最重要的代表人物。这些名称与“儒家”并行使用,共同指向同一思想传统,只是视角略有不同。“儒家”作为最通用、最概括的称谓,已然成为这一深刻塑造了中国乃至东亚文化精神面貌的思想流派的代名词。

详细释义:

       名称源流考辨:从“儒”到“儒家”的历史轨迹

       探究“儒家”名称的由来,需追溯至“儒”的本义。“儒”字最早见于甲骨文与金文,其字形与“需”相关,有“柔顺”、“等待”之意,后引申为术士、学者。在先秦文献如《周礼·天官·冢宰》中,已有“儒以道得民”的记载,东汉学者郑玄注解说:“儒,诸侯保氏有六艺以教民者。”这里的“儒”指的是以六艺(礼、乐、射、御、书、数)教育贵族子弟的职官。可见,在孔子之前,“儒”已是一个以知识、礼仪为职业的群体。孔子出身于没落贵族,熟悉古代典籍与礼仪,其本人亦可被视为当时“儒”者中的一员。然而,孔子并未局限于传统“儒”者的职事,而是通过“有教无类”的私人讲学,将贵族知识普及化,并注入全新的道德哲学内涵,从而实现了对旧有“儒”业的革命性改造。战国时期,诸子百家争鸣,为了区分不同的思想流派,人们开始以学派宗师或核心思想来命名各家。孔子所开创的学派,因其源于并超越了传统的“儒”业,自然被冠以“儒家”或“儒者”之称。例如,《墨子·非儒》篇中已明确将孔子及其门徒的思想作为批判对象,称之为“儒者之道”。至西汉司马迁作《史记》,专设《孔子世家》与《仲尼弟子列传》,并频繁使用“儒家”一词,标志着这一名称在史学与学术上的正式确立。

       核心内涵解析:名称背后的思想体系与价值追求

       “儒家”之名,绝非一个空洞的标签,它紧密关联着一套完整而复杂的思想价值体系。首先,其核心在于“仁学”。“仁”是孔子思想的总纲,意为爱人,是一种由内而外、推己及人的道德情感与行为准则。它要求个体修养自身,达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境界。其次,是围绕“礼”构建的社会秩序观。“礼”并非简单的礼仪形式,而是维系社会和谐、区分尊卑贵贱、规范行为举止的一整套制度与文化体系。儒家主张“克己复礼为仁”,认为个体的道德修养需在符合“礼”的社会实践中完成。再者,是强烈的入世精神与政治理想。儒家学者大多怀抱“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抱负,强调知识分子(士)的社会责任,主张以德治国、行仁政、重教化。此外,对教育的极端重视也是儒家的重要特征,认为通过教育可以变化气质、培养君子、改良社会。最后,是具有人文理性色彩的天命观与历史观。儒家“敬鬼神而远之”,更关注现实人生与伦理秩序,强调在历史传承中(“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寻找治理的智慧。所有这些核心要素,共同构成了“儒家”这一名称沉甸甸的思想含量,使其区别于同时代强调“兼爱”、“非攻”的墨家,主张“无为而治”的道家,以及推崇“法治”、“耕战”的法家。

       历史演进脉络:名称承载的学派分化与思想流变

       儒家思想并非铁板一块,其两千多年的发展历程充满了内部的分化、争论与创新,而“儒家”之名则像一个巨大的容器,容纳了这些丰富的流变。先秦时期,孔子之后即有“儒分为八”的说法,其中以孟子为代表的“心性”一系,发展出“性善论”与“仁政”学说,强调内在道德本心的扩充;而以荀子为代表的“礼学”一系,则主张“性恶论”,更注重外在礼法制度对人的教化与约束。两者路径不同,但同属儒家范畴。汉代,董仲舒吸收阴阳五行等学说,构建了“天人感应”的神学化儒学体系,使儒家获得独尊地位,成为官方意识形态,此时“儒家”与政治权力紧密结合。宋明时期,儒家吸收佛道思想精华,发展出“理学”与“心学”两大高峰。程颐、朱熹的理学强调“格物致知”、“存天理,灭人欲”,建立起庞大的哲学体系;陆九渊、王阳明的心学则主张“心即理”、“致良知”,更注重内向的直觉与体悟。尽管理学家与心学家争论不休,但他们均自视为儒家道统的真正传人。明清之际,又有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等思想家对儒学进行批判性反思,倡导经世致用之学。直至近现代,面对西方文化的冲击,儒家传统经历了激烈的批判与艰难的转型,出现了现代新儒家等思潮,试图在新时代背景下重新诠释儒家价值。由此可见,“儒家”之名下,是一个随着时代不断自我更新、充满内在张力与生命力的活传统。

       文化影响辐射:作为文化符号的名称及其世界性意义

       “儒家”早已超越一个单纯的中国古代学派名称,成为一个具有深远影响力的文化符号。在东亚文化圈,儒家思想深刻塑造了韩国、日本、越南等国的政治制度、社会伦理、教育理念与家庭观念,形成了所谓的“儒家文化圈”。这些国家历史上长期使用汉字,奉行科举制度,尊崇孔子,其社会结构与人际关系准则均带有浓厚的儒家色彩。在全球范围内,随着中西文化交流的深入,儒家思想中的“仁爱”、“和谐”、“中庸”、“责任伦理”等观念,为反思现代性的弊端、构建全球伦理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儒家对教育、家庭、社群价值的强调,也与西方个人主义传统形成有益对话。因此,今天当我们提及“儒家”,它所指涉的不仅是一套历史思想遗产,更是一种持续参与人类文明对话、具有普世参考价值的文化智慧。理解“儒家”的名称,实质上是开启一扇理解中国传统文化核心、东亚文明特质乃至探索人类共同价值的大门。

2026-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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